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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李淳返回台灣的同時,簡心采正是接替的那一群台灣女孩,戰勢更吃緊,她的遭遇比李純更維艱辛,有如在黃泉路上...
簡心采在8歲那一年被父親賣給一位福州籍裁縫作為養女,13歲那年,中日戰爭爆發後,養父又把她賣給嘉義撞球店的林老闆,撞球店老闆又在她16歲時把她賣到"塞月樓"酒家做酒女,在酒家裡辛苦應酬陪酒所賺的錢,因為契約限制,簡心采賺得的錢都得交給養父母,簡心采除了認命,卻也沒有別的法子。在"塞月樓"一年多,認識一位販賣竹葉的楊姓小販,他很喜歡簡心采,便拿出300元給撞球店老闆替她贖身,把她接回自己租的房子裡,就這樣簡心采成了楊某的情婦。但是楊太太知道這件事情後,三天兩頭找簡心采麻煩,她不願讓楊某為難,又沒有謀生能力,只得再回去酒家賺錢。
而"塞月樓"生意漸漸走下坡,簡心采輾轉流落各地,在一個掮客的介紹下,答應和一群女孩子一起到菲律賓的酒家工作,沒想到卻被騙去菲律賓成為慰安婦。
慰安所裡的女孩們不分晝夜地接客,除了生理期外幾乎沒有休假日,平均每天要接待二十多名軍人。在美軍登陸朗怡後,軍隊帶著女孩們一同逃命,在這兩三個月的逃亡生活裡,他們喝溪水、睡草地,也沒有水洗澡、沒有衣物替換,大多數人皮膚因此長了一片片乾癬。簡心采幾乎失去活下去的勇氣,曾企圖投河自殺,但即時被救起。終於日本宣告戰敗投降,她才跟著其他人返台。
舉目無親的簡心采回台後只得回到養父身邊,繼續做酒女。也在這期間認識了伴她一輩子的丈夫(簡先生),由於她不能生育,因此簡先生的哥哥過繼一個孩字給她,就這樣度過了下半輩子。
她常常悔恨地想著,如果這是命,為什麼這會是她的命?
從小到大被賣三次的簡心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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